百万亿量级的资产管理市场近日迎来新的监管办法。
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按照资管产品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最大程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
自去年12月初稿形成、今年1月向相关监管机构征求意见、2月网络上流传相关内容至今,《指导意见》的出炉并不出人意料,甚至可以说在市场的千呼万唤中姗姗来迟。而对其具体内容,大多数业内人士认为包括明确净值化管理、严禁刚兑、规范产品分类、提高合格投资人门槛等政策内容都是大势所趋;然而,亦有人担心此举会在短期激化风险,或因难以落地而流于形式。
那么,究竟如何看待本次资管监管“大一统”?本次《指导意见》与此前政策相比有何不同?
首先,规则制定务实,强化《指导意见》的可操作性。
《指导意见》遵循“实质大于形式”原则,在明令禁止、严格规范之外,给出一条可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
以“资金池”问题为例。《指导意见》强调独立性与透明性。文件规定,“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该商业银行可以托管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但应当实现实质性的独立托管”,从这一表述可以看到,对于“资金池”问题,监管层亦是开明渠、堵暗道。《指导意见》对于此前结构不透明、管理混乱的本行托管严格禁止,但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通过设立一个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来管理托管资金,缓释本行托管滋生的风险。
此外,《指导意见》还通过设定更多引导性条款来扭转此前资管产品可能存在的问题。例如,《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在“三单”管理(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基础上,加强产品久期管理,规定封闭式资管产品最短期限不得低于90天,根据产品期限设定管理费率,产品期限越长,年化管理费率越低。90天的硬门槛之外,通过管理费率的差异,引导机构加强期限错配管理,尽可能减少流动性风险。
其次,分类科学明晰,加强了《指导意见》的适宜性。
在此之前,随着金融投资理财的观念普及度提升,越来越多的普通投资者也开始投资相关产品。然而,这部分人往往不具备专业的金融知识和投资素养,对于金融产品的风险识别能力不强,风控意识较弱,这导致他们很容易被一些复杂化甚至鱼龙混杂的金融产品所蒙蔽。一旦风险爆发,这部分投资者的权益将受损。更为严重的后果是,为了尽可能降低这些普通投资者的损失,一些问题产品风险暴露后,金融机构不得不采用“刚性兑付”的方式来处理。这违背了投资风险自担的原则,极大地扰乱了金融市场本身的秩序,不容易培养出健康的投资习惯。
有鉴于此,《指导意见》规定,投资资产按资金募集方式划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两大类。其中,公募产品面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风险外溢性强,监管要求相对严格;而私募产品面向合格投资者通过非公开方式发行。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应当尽量选取透明度高的金融产品,在产品安全性和投资回报率中寻求相对平衡;而对于专业投资者而言,《指导意见》强调资产管理行业本应按照“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最终实现风险由投资者自担。文件明确界定了“刚性兑付”,并表示一旦认定金融机构存在刚性兑付行为,将“加强惩处”。
可以说,通过将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区分开来,《指导意见》旨在既培育投资者的专业精神,同时又保护普通投资者的利益。这不仅是从管理标准、思路和方法上给出了明确的界限和路径,更是一种有效防范风险蔓延的措施。
再次,金融委的协调指导,保障了《指导意见》政策的有效性。
《指导意见》是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简称“金融委”)日前正式成立之后,在其协调指导下由“一行三会一局”就资产管理市场规范监管统一协调推出的第一项重磅举措。
众所周知,此前较长一段时间内,资管市场监管分割、监管竞争,造就了监管套利的制度土壤。伞形信托、投融资平台等,均处于银、证、保“三不管”地带,交易结构隐蔽,风险链条较长。一些投机者借此游走在金融创新与监管套利的灰色地带。而且,由于各家机构情况互不透明,整体风险的规模难以把握。特别是此前的分业监管更让监管层难以了解全貌。因此,保持各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通畅,确保能从整体上认识风险、了解风险,进而管理风险十分必要。
金融委的“第一把火”烧向资管监管办法,正是基于该市场此前分段管理的遗留弊病。过去一年多时间里,“一行三会”也各自出台了相关的规范条例或管理办法,而《指导意见》则是在新的金融监管体制成立之后协调监管、统一监管的破题之举。
当然,资管市场存在的乱象与今后发展中可能遇到的新问题,绝不可能仅凭一份文件就“药到病除”。但是,《指导意见》已经针对此前潜藏或暴露的问题与矛盾,以坚决、明晰的态度,提供了务实、高效的解决方案,这将对有效引导市场预期、推动资管市场乃至金融市场稳定发展起到重要而积极的作用。未来仍需各监管部门打破利益藩篱,切实推动相互协调、配合,金融机构亦要从根本上认识到规范资管业务、守住风险底线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迎来透明、高效、规范、健康的资管市场发展。